2022年07月09日
第04版:国际新闻 PDF版

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告知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惠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精神,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特困行业渡过难关,我们与您携手共进,协助您充分利用阶段性优惠政策,助您降低用电成本,为让您对电费优惠享得明白,看得清楚,特对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优惠范围

经营范围属于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有关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优惠标准

对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该电力客户6月-8月当月应收电费的电度电费的95%结算。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按照其供电区域内符合享受用电阶段性优惠的终端客户核定电量的比例计算当月应收电度电费的95%优惠电费。

三、优惠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的市、县(区),经省发改委同意后,可调整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实施时间。

四、执行方式

由相关企业、个体工商业自行申报,经当地发改委认定、公示后执行,公示无误的客户,于9月28日前通过逐月结算和统一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对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当月应收电度电费的95%结算。

五、申报方式

有三种方式供您选择,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1.网上国网申报。电力客户下载、注册网上国网App,进入“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申报”页面填写客户基础信息、用电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完成申报。

2.扫码申报。电力客户扫专用二维码, 进入申报页面填写客户基础信息、用电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完成申报。

3.供电营业厅申报。电力客户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料至当地供电营业厅进行申报。

特别提醒: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对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申报的客户,视为自动放弃政策优惠。如您对特困行业阶段性用电优惠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国网周口供电公司服务热线 8216110。

国网周口供电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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