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7日
第07版:国内新闻 PDF版

公 告

周口中心城区洼冲沟河道建设路桥至太清路桥段治理需迁移河道两侧 40米以内坟茔,经川汇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摸排发现仍有个别无主坟茔。请涉及该项目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川汇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办事处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与各区相关办事处联系或未办理相关迁移坟茔手续的视为无主坟茔处理。

周口市水利局

2022年8月17日

2022-08-1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76323.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