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第04版:应急与安全 PDF版

我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 王凯) 11月17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周口市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专项行动。

《方案》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省全时段、全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高压态势。

《方案》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围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 销售、燃放等行为,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工作部署,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工作的督导,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条幅、农村大喇叭等,制作并播发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字幕、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各地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快组织查处,并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市级将组织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棚架、进展迟缓、造成影响恶劣的,将严肃问责追责。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和单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12

2022-11-2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86840.html 1 我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和禁燃禁放专项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