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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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2年9月23日,川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602破申(预)1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鉴于房地产案件债权人数众多,债权构成复杂,请本案债权人尽量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避免后期集中申报导致债权审核的时间困难,影响债权确认。

二、申报债权主体

川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债务人预重整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预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预重整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债权申报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第一项:《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

第二项:《债权申报表》和《利息计算清单》

第三项:《申报文件清单》

第四项:债权人的主体资料。自然人债权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复印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五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交)

第六项:《送达地址、方式和银行账户确认书》

第七项:《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书》

第八项:《关于共益债借款及继续营业的议案》

第九项:《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及说明》

第十项:《债务人财产线索征集函》

(二)证据材料

1.借款类债权申报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明形成借款合意的凭证;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明款项交付事实的资料(需银行盖章)。如果是现金借款的,则应提交现金来源证明,并书面说明现金交付的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收付人员等细节。如借款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应当提交该第三方出具的代付证明。2.其他债权申报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债权人已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证明、发票等财务结算凭证、债务人违约的证明等材料。3.债权人的债权如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认,请将相应的生效法律文书提交管理人。4.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明)等担保原始材料。5.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6.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7.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8.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件(如有)。9.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10.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和证据材料的提交及形式要求 1.债权人应当如实、清晰地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由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2.债权人应当提供与证据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自然人为签字),并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原件供核对。3.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四)其他说明 1. 申报债权金额必须确定,且以人民币为单位。2. 申报的利息等派生债权的(如: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应当提供详尽的计算清单。3.简要陈述债权形成过程及债权基本情况描述,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须填写清楚。4.申报多笔债权的要求:债权人同时申报多笔债权的,同类债权应合并填写债权申报表,不同债权必须分开填写债权申报表。5.债权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债权申报地点

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建新路交叉口新华楼酒店102房(锦都小区售楼部正对面)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昌海

联系电话:17596150500

电子邮箱: 329631467@qq.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有关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的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短信、彩信、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敬请债权人予以关注。

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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