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支持起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以来,周口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1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7件,法院审结61件,均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案件类型包含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追偿纠纷等。
更新理念 主动融入大局
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的“12N56”工作体系中列为专项活动重点部署推进。通过加大对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民事主体维权的支持起诉力度,主动服务民生大局,彰显司法温度。
凝聚合力 加强沟通协调
2015年,胡某与朱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吵架。2021年9月,因朱某无故殴打胡某,胡某起诉要求离婚未果,顾念离婚会影响到两个孩子,因此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胡某与朱某继续分居。朱某仍时常殴打、恐吓胡某,导致胡某无法正常生活,夫妻关系更加恶化。检察官通过询问胡某,查阅胡某提供的报案材料、医院病例、派出所出警记录、公安局行政拘留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查明朱某对胡某多次实施殴打并造成胡某多处受伤、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的事实,发现朱某还对胡某实施恐吓,致使胡某不敢再提起离婚诉讼。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淮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系家暴受害妇女,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该院决定支持胡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是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2022年以来,周口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破解线索瓶颈难题,通过此种方式获取线索数量占线索总数的85%。
能动履职 践行“枫桥经验”
需要支持起诉的当事人,不仅在法律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往往在经济收入和生产生活中都存在各种困难,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在支持他们起诉时,不仅提供法律帮助,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8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在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法庭开庭审理。该院通过派员出庭支持起诉+诉讼调解,助力16名农民工成功拿到18万元工资款。
周口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时,积极适应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检察优势,充分利用公开听证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通过现场释法说理等形式,努力在检察环节将矛盾有效化解,让当事人更有获得感。2022年开展的支持起诉工作中,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案件12件,涉案金额145万余元。
突出重点 强化责任担当
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每一分钱都凝聚了他们辛苦的汗水。因此,一些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多次讨薪不成的情况下,他们内心的愤怒旁人难以理解,需要检察工作人员以心交心、换位思考、真心帮助。
2022年春节期间,太康某民营企业在抖音平台发布招工信息,贵州省清镇市流长苗族乡某村村民刘某与10位老乡应聘来到了该民营企业打工。孰料,2022年3月份,太康突发严重疫情,企业停工,刘某某等工人留置在厂区。4月下旬,疫情缓和后,刘某某等工人要求企业结算工资离开太康。企业愁于用工难问题,再三挽留未果,双方产生纠纷。
查清事实真相后,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必须充分尊重劳动者合法意愿,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进行走访,最终在法院开庭前达成调解,企业负责人向刘某某等8名农民工兑现了所有拖欠工资,拿到工资的农民工顺利返回家乡。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意见38件,占支持起诉案件数量的49%以上,其中,和解6件,法院经审理均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为152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70.6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要求,也是依法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许晗静说。下一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通过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②12(徐广宇 危小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