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4日
第05版:西华新闻 PDF版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本报讯(记者 张猛 通讯员 胡长安)为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落地,2月21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在大王庄乡大王庄村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补植复绿”公益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据介绍,《森林法》规定对滥伐树木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但受疫情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并未对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跟进处置。

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能动履职,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及时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该县自然资源局已整改完毕。

为进一步提升宣传保护效果,做好以案释法工作,2月21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在大王庄乡大王庄村一处荒弃的坑塘边督促12名当事人集中补种树木,积极动员机关乡村干部参与植树。本次“补植复绿”公益活动共植树1000余棵,并将新植林地命名为“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林”。

据了解,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建立“补植复绿”回头看台账,立足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职能,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筑牢西华绿色发展“检察屏障”。

2023-02-2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94387.html 1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