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日,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贵公司位于项城市迎宾大道与天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一层门面房一间及第十五层整层,经多次催促,贵公司至今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特此公告解除与贵公司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