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第03版:社科理论 PDF版

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曹晓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一重要论断,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揭示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法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证明,没有法治化便没有现代化,法治化本身就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制度特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治有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特有功能。法治指引中国式现代化有序推进,通过构建契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和国家治理方略的制度规则,将党和国家政策规范化、法律化,持续引导各方主体在正确轨道上行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发生方向上的偏离。法治绘就中国式现代化“同心圆”,作为最具稳定性的国家治理工具,法治使得各方主体能对自身的行为后果有稳定、合理的预期,通过法律的指引、评价和约束,调整现代化进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和代际正义。要通过法治回应时代需求,深刻总结发展规律和治理经验,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为复杂,涉及的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更为深刻。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压舱石”,只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才能确保改革蹄疾步稳。通过科学立法,既能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减少和避免改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防止改革失速失序,又能将已被实践验证的成熟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增强改革的穿透性。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同时约束和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改革提供市场经济所需的法治环境。通过公正司法,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要着力推进法治现代化,以法治现代化引领、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从功能定位上,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和目标任务,注重解决中国式现代化涉及的重大法治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更好相适应。从道路方向上,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用道路自信引领理论自信、法治自信、文化自信,特别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战略举措上,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立法上,聚焦法律制度空白点与突出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执法上,要优化政府职能、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司法上,要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彰显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法上,要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公共服务,让有事找法、依法办事深入人心。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付出更为艰巨的努力。在向着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奋力迈进的征程上,改革深化一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一步,法治保障就必须跟进一步。要以更高水平的法治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将法治力量贯穿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各领域全过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武汉市委党校)

2024-12-13 曹晓慧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62227.html 1 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