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22年8月16日立案,2023年10月30日经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涉案资金清退449542.6元,已全部清退,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太康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