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石星因违反相关规定,我公司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处分文件:《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石星的处分决定》(太农商〔2025〕5号)。请石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一切后果由石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