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北京豫华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彭宏举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为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参与北京豫华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未登记报案人员,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止(公告期届满后不再受理登记申请),到商水县融辉城小区义警办公室登记。
二、集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担保函、收款收据、银行转账流水,到商水县公安局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三、北京豫华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请见本公告后相互转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及清退分配权利,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商水县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