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3日
第07版:时事新闻 PDF版

高效仲裁化纠纷 公正调解促和谐(人社之窗)

近日,商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裁决一起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案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工伤责任划分上明确了界限。

2022年1月20日,建筑工人于某在周口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现场进行钢筋绑扎作业时,不幸受伤,被紧急送医救治。事故发生后,周口市工伤认定部门依法认定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周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为八级伤残。在协商过程中,于某与该建筑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申请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经审理,商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于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且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享有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商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裁决:确认于某与该建筑公司双方劳动关系自2024年4月11日起解除;要求该建筑公司在裁决生效后10日内,向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09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813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052元,三项合计210132元。同时,驳回于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商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原则,高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②25(杨春梅)

2025-05-23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73931.html 1 高效仲裁化纠纷 公正调解促和谐(人社之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