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9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提振消费不等于铺张浪费(沙颍时评)

□刘猛

近期,随着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公务消费进一步收紧。然而,在政策执行中,有人不禁疑惑:一边提振消费,一边要求厉行节约,是否自相矛盾?其实,提振消费,不是鼓励浪费;反对浪费,也不是抑制消费,两者并不冲突。

多措并举提振消费,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以来,我市多次鼓励居民在合理范围内增加消费,如购买家电、汽车、数码产品等,以提振经济、改善民生,使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这种消费具有可持续性,既能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又能有效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而铺张浪费,尤其是公款消费中的大手大脚,实则是一种资源错配,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条例》对“浪费”有着明确定义,即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清楚,政策导向并非不消费,而是不浪费。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并不意味着“不花钱”,而是不能“乱花钱”,更要“花好钱”,把钱花到刀刃上。要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该花的花、该省的省,精打细算、严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紧要时、关键处,将节省的财政资金投向更多民生领域,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从而实现“政府节支—民生改善—消费提振—经济可持续”的良性循环。②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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