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恒利源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川汇区应急管理局决定注销周口市恒利源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