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4日
第03版:商水新闻 PDF版

执行路上的坚守与担当

通讯员 陈艳芳

高艳平没有想到,执行了一个标的1万多元的小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方(化名)还来到商水县人民法院送上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执行过程中,您克服重重困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这封信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渴望和追求,令高艳平非常感动。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王方系商水县一玻璃经销商。被执行人王振(化名)2016年在王方处购买玻璃,为王方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王方玻璃款11500元。王方多次催要无果,于2024年诉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振支付王方货款11500元。判决生效后,王振未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方遂申请强制执行。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三团队负责人高艳平是该案承办人。执行过程中,高艳平未找到被执行人王振。通过网络查询,高艳平发现王振名下没有存款、房产、车辆、保险、证券等财产。王方也说“去王振家多次,均不见王振”。

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穷尽执行措施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结执行程序对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来说,是无奈之举。

终结执行程序前,传统调查必不可少。于是,高艳平带着同事小曲到王振家所在的村了解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告诉高艳平:“王振经常不在家,也没有啥财产。”

虽然这个案件可以终结执行程序了,但高艳平不死心,想着既然来了,不如去王振家看看。

高艳平打电话叫来王方,3人一起去了王振家。没想到王振家的大门开着,王振就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振,我们是县人民法院的,今天来找你是为了王方申请执行与你的合同纠纷一案。”高艳平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你欠王方的钱还了没有?”高艳平问王振。

“没有。”王振老老实实回答。

“小曲,给他做个笔录,问问他有啥想法。”高艳平一边安排小曲,一边走出去给领导打电话,请求支援。

“这是俺同事的电话,一会儿你和他联系,把他接过来。”高艳平还悄悄把王方叫了出去,把同事的电话给了王方。

再进王振家,高艳平感觉轻松多了。“你欠王方的钱为啥没还?”高艳平开始和王振聊天,拖延时间。

“他卖给我的玻璃质量有问题,我有录音。”王振拿出手机,播放录音。

“玻璃质量有问题,你们可以协商,扣除一部分货款。协商不成,你可以另行起诉。”高艳平耐心解释。这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前来支援的同事赶到,将王振带上了警车。在警车上,高艳平一直做王振的思想工作,可王振坚持说自己没钱。

在县公安局采集信息时,高艳平还在做王振的思想工作,希望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可王振依然说:“没钱,无履行能力。”

因为身体原因,王振需到医院进行体检。其间,高艳平反复劝说王振,王振仍说没钱。

把王振送到县拘留所后,已是当日14时许,高艳平匆匆赶回县人民法院上班。下班时,王振的家人来了。见到高艳平后,王振的家人提出想去县拘留所见见王振,如果王振愿意还钱,他再替王振把钱还了。

在县拘留所,王振同意还钱。高艳平叫来王方,王振的家人为其结清货款。请示领导后,高艳平协调县拘留所为王振办理了释放手续,回到家时已是20时许。

高艳平2006年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一直兢兢业业,执行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风雨无阻。

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忙于工作就顾不了家,家人抱怨,亲朋好友不理解,再加上被执行人不配合,压力来自方方面面。好在对高艳平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干工作她从来都不服输。

执行干警也有偶像,高艳平的偶像是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想起那个执法如山、温润如玉的人民好法官,高艳平就觉得浑身充满力量。

2025-06-24 通讯员 陈艳芳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75915.html 1 执行路上的坚守与担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