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4日
第08版:平安周口 PDF版

男童坠落致残 饭店担责六成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赔偿案件。

事发当日,王某夫妇携9岁儿子小明(化名)参加同学聚餐。其间,小明在饭店二楼玩耍时,误入未上锁的“新娘更衣室”,不慎从未设置防护措施的升降机井口坠落受伤。经司法鉴定,小明伤势构成十级伤残。饭店经营者刘某在垫付7000元医疗费后,拒绝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更衣室位于公共就餐区域,未采取任何封闭措施,该房间升降机井口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刘某作为饭店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定小明的父母在陌生环境中长时间放任未成年人自由活动,未尽到监护责任,需承担40%的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饭店赔偿小明各项损失12.7万元的60%,扣除已支付的7000元后,实际应赔付6.92万元。刘某依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该判决目前履行完毕。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落细对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通讯员 叶培绪)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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