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部分重点如下:
以地市为单位,统一规划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房屋场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为婴幼儿提供家门口的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务所需的有关支出,可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
推动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订单签约、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落实疾病防控责任。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在托育服务机构内的服务时长,视作基层服务时间。
积极采取场地费用减免等措施,降低托育服务机构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鼓励托育服务机构投保托育服务机构责任险、企业财产保险等相关保险。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强婴幼儿托育学科专业建设。
(据7月11日《大河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