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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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经过民主推荐、资格初审、集中评审、实地考察、会议研究等程序,报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初审后,确定淮阳区太昊伏羲始祖旅游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个集体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王献超等14名个人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受理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光明路行政中心4号楼330室。

联系电话:0394-8269813。

电子邮箱:zksmzj@163.com。

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中共周口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公示名单

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5个):1.淮阳区太昊伏羲始祖旅游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太康县阳夏街道白庄社区居民委员会。3.川汇区陈州街回族街道办事处。4.鹿邑县马铺镇完楼行政村村民委员会。5.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

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14个):1.王献超,淮阳区区委书记、区长。2.马晓明,周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关系与监督检查科科长。3.李道峰,河南明正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4.李淼, 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颍水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5.刘平,郸城县公安局民警、一级警司。6.李康,沈丘县三闸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7.许伟可,扶沟县桐丘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8.杨凤琴,河南省老杨家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9.刘耀,商水县张庄镇东门外村党支部书记。10.操军伟,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民警、二级警长。11.马瑞丽,项城市南顿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12.虎曼丽,鹿邑县野火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13.王永会,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14.张志刚,淮阳区秋月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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