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于2025年8月18日刊登的《关于周口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一文中,将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误写为“2024年8月18日”,正确日期应为“2025年8月18日”。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