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
第08版:要闻 PDF版

关于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通告

2025年3月13日,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开发区消防工作室向周口市华隆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58855971X0,法定代表人:林香园)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周经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本单位向林香园通过当场、电话告知及邮寄等途径,均未成功送达,现启动公告送达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本单位穷尽措施无法送达当事单位和当事人,故进行公告送达。

特此通告

周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开发区消防工作室

2025年8月27日

2025-08-2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81175.html 1 关于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通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