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一峰城市广场商铺业主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成立一峰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声明如下:
请业主(人员)在有效日期内进行登记。登记期限:12月1日起7个工作日(12月1日至12月9日)。如业主(人员)在有效日期内未进行登记,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投票权。
一峰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