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2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禁止同一用气场所使用“双气源”

“管道燃气为主,瓶装液化气备用,多一种选择更放心?”这种观点完全错误。这种所谓的“双重保障”背后,暗藏着安全隐患。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提醒:同一用气场所严禁使用“双气源”,请广大用户坚守单一合规气源底线,共同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所谓“双气源”,是指在同一空间内同时使用两种及以上燃气,如管道天然气与瓶装液化气混用,天然气与煤炉、生物油等燃料在同一场所使用,以及使用与家中气源不匹配的燃气具等。这类行为严重违背燃气安全基本规范,具有安全隐患。

《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燃气用户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同一房间使用两种以上燃气气源。”两种燃气特性不同、密度有别,一旦同时发生泄漏,气体混合后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电火花即可能引发剧烈爆炸。泄漏发生后,用户难以第一时间判断泄漏气源种类,极易因处置不当延误险情处置时机,导致险情升级,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若用户家中存在使用“双气源”、气源与燃气具不匹配等问题,务必第一时间移除闲置气源,仅保留经燃气公司确认的合规单一气源。用户选购燃气具时,务必仔细核对产品标注的气源种类,确保与家中气源完全一致,不得私自改装燃气接口、违规更换气源类型。

若用户对家中气源合规性、燃气具匹配度存疑,或需要协助移除闲置气源、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可随时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②25(徐晨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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