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法官庞颖华联合西华县人大代表张新芳,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据悉,周口市某钢构店负责人与刘某因买卖合同履行事宜产生分歧。双方当事人就货款给付金额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未果后,该钢构店负责人将刘某诉至西华县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庞颖华细致梳理案情脉络,逐页查阅卷宗材料,全面掌握案件全貌。庭审结束后,庞颖华敏锐察觉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案件进入冗长的审理程序,切实节约司法资源,庞颖华主动邀请该县人大代表张新芳介入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平等对话的桥梁。
调解过程中,庞颖华与张新芳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缓解对立情绪;细致梳理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精准解读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厘清法律边界。
庞颖华与张新芳立足情理层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彼此在经营与履约中的难处,倡导互谅互让、诚信处事的理念。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隔阂,态度趋于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当庭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多元调解工作,不断拓宽调解渠道、创新调解举措,积极整合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资源,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以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西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讯员 梁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