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4日
第04版:要闻 PDF版

公 示

各汽车销售及二手车经销企业: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和管理条例》和《周口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周口临港开发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新备案企业周口市新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展了查验。查验组对该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面积、交易大厅面积、功能设置、功能分区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软硬件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组综合评议,认定周口市新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符合二手车市场的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14日至3月1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周口临港开发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韩志宇。电话:0394-8357169。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中段2号。

周口临港开发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

2026年 2月14日

2026-02-14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96534.html 1 公 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