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动罚催缴字〔2026〕1号
河南嘉瑞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周口市建新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建设的锦都高尚住宅小区项目,因未按照国家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本机关于2025年8月14日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周人防罚决字〔2025〕6号)。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防窗口缴纳罚款人民币七万元整(5627.75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8832.5元,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不超过七万元),逾期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缴。
周口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