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7日
第04版:时事新闻 PDF版

守护生命健康 防范因病致贫

——周口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指南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对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这项保险不需要您额外缴费,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它是政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

二、哪些人员能够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凡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三、大病保险特殊倾斜政策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实行“一降一提高”(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政策,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

四、是否需要申请?如何结算?

不需要单独申请。河南省已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系统自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连续结算,您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只要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在异地定点医院也可实现直接结算。

五、温馨提示

连续参保有激励。根据最新政策导向,连续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可进一步提高,请按时缴纳每年医保费用。

让大病保险为您分担风险,让健康保障伴随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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