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
第04版:时事·广告 PDF版

公 告

因皇海芝、张东伟、李青青长期未到岗上班,且经多方尝试均无法与3人取得联系,3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医院研究决定,现对以上3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公告如下:

皇海芝,事业工勤人员,入职日期:1996年7月;张东伟,事业干部,入职日期:2000年8月;李青青,事业工勤人员,入职日期:2014年6月。上述人员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的情况下,长期无故缺勤,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及户籍地址邮寄书面通知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3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及《鹿邑县中医院员工管理制度》,构成严重违纪。

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视为已向上述人员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请上述人员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联系医院人事科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社保转移、档案转递及未结工资等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部门:鹿邑县中医院人事科。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鹿辛运河北侧、207省道东侧。

联系电话:0394-7220068。

特此公告。

鹿邑县中医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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