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口景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经我司现场核查、系统核实周口景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户号:4100021238488)已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因无法将书面告知送达用户,现对该用户用电销户事宜采取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