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儿童用药全链条保障,从研发、生产、使用、报销、监管等环节出台16条具体举措,全面提升儿科供药用药能力,健全儿童用药保障制度体系。
儿童用药保障是民生健康重点工作,针对儿童专用药剂型不足、研发难度大、供应不稳定、临床用药不规范等痛点问题,《实施意见》统筹多方资源,强化部门协同,构建覆盖全流程的儿童用药保障网络,切实解决儿童用药难题,守护儿童身体健康。
在研发创新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研发创新机制、丰富临床研发模式、规范药品说明书信息、创新儿童中医药研发4项举措。明确将儿童高发疾病创新品种、适宜剂型等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范围,鼓励建设儿科研究型病房,搭建高水平临床研究平台,同时规范儿童用药信息标注,加大儿童中医药研发转化力度,从源头丰富儿童用药供给。
在生产供应与质量监管上,《实施意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提升、质量监管、临床应用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医疗机构制剂管理作出部署。通过支持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完善短缺药采购政策、鼓励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等方式,提升儿童用药供给能力;同时强化药品质量全流程监管,规范儿科制剂使用,全力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供应稳定。
支付保障与采购机制持续优化。《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分组、系数设定适当向儿童用药倾斜,动态完善医保保障范围;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对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实行分组采购,优化采购规则,充分调动企业生产、配送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
针对临床用药服务提升,《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建设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优化医疗机构儿童药品配备,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管理,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审核、药学监护、用药指导等专业服务;同时加强儿童用药科普宣教,提升公众科学用药认知,引导规范合理用药。
此外,《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落实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儿童用药研发、技术规范制定、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等工作,协同各部门完善儿科药学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确保各项保障举措落地见效,推动儿童用药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儿童健康提供坚实药品保障。
(记者 杜营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