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防汛〔2026〕2号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扎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和省重点在建工程(周口境内)等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参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告内容,逐级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和各类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并及时通告。
2026年5月14日
周防汛〔2026〕2号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扎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和省重点在建工程(周口境内)等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参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告内容,逐级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和各类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并及时通告。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