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近日,《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全文共26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规范、细化、完善专题询问流程。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就某一特定领域的工作或某一重大问题,集中对‘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进行询问和追问的监督活动。”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立足我市人大监督工作实际,对专题询问的适用范围、议题遴选、实施步骤、督办落实、结果公开等全流程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切实解决以往专题询问程序不规范、约束力不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办法》规定,要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事项,精准选定监督议题,并严禁提前透题、预演彩排,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询问灵活采取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严格执行限时提问、限时答复制度,鼓励追问、补充询问,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到场直面问题、如实回应,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作答。
为杜绝“一问了之”现象,《办法》建立询问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办结销号清单三项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复查核验、二次测评等工作,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依法运用刚性监督手段,推动形成询问有力度、整改有速度、落实有成效的监督链条。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专题询问,以精准有力的人大监督,推动全市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