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分行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哪些经营主体需要备案?
答:全市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问:备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
问: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答:最终拥有、实际控制经营主体或享有最终收益的自然人。符合下列任一条件:1. 直接或间接持有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2. 享有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3. 单独或联合实际控制经营主体。无法认定的,以日常经营管理人员为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以法定代表人为准。
问:哪些情况可“承诺免报”?
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在系统勾选“承诺免报”:1. 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万元;2. 股东、合伙人均为自然人;3. 无其他自然人实际控制或获取收益;4. 无股权以外方式控制或获取收益。
问:逾期不备案或信息不实有什么后果?
答:依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逾期未备案、备案信息虚假不实的,依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问:备案何时截止?
答: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
问:如何办理备案?
答:电脑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手机登录河南掌上登记APP;也可在开户银行指导下办理。咨询热线:021-58899966(全国统一)、0371-69089600(河南省)(2026年7月1日后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