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春霞 赵揢
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近日,家住淮阳区的马某帅手持锦旗走进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连连致谢。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离奇的车辆买卖纠纷案。
时间回溯到2021年7月15日,马某帅委托朱某辉出售自己的轿车。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朱某辉支付5万元购车款,马某帅将车辆交付给对方。然而,协议签订后,朱某辉把车开走了,马某帅却始终未收到购车款。无奈之下,马某帅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4月11日,法院判令被告朱某辉返还原告马某帅名下的轿车。本以为事情至此结束,没想到,马某帅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早在2022年3月26日,朱某辉竟冒用马某帅的名义,与项城市的张先生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先生。张先生付款后,却发现该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遂将马某帅起诉至项城市人民法院,要求马某帅退款并赔偿违约金。
2023年8月3日,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马某帅退还6万元购车款。接到判决书的马某帅懵了,他不仅没有拿到卖车钱,还莫名背上了债务。
2024年6月,马某帅向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此案,耐心倾听马某帅的诉求,深入剖析案件争议焦点,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最终,承办检察官确认《车辆买卖合同》上的签名系朱某辉伪造。
基于新证据,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抗诉。2025年6月27日,项城市人民法院经再审作出改判:撤销原一审判决,判令由朱某辉向张先生退款6万元。至此,“背黑锅”的马某帅终于洗清了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