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6日
第04版:微生活 PDF版

热点@周口日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物业管理的意见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社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理顺管理体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周政﹝2016﹞46号)等法规政策精神,结合周口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目标任务

到2021年,用4年时间培育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建设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的物业社区。周口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基本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推进物业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切实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业主自治、依法监管”的原则。指导、鼓励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业主自治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分类管理”的原则。遵守市场发展规律,放宽物业行业准入环境,激活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前期物业项目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准入,后期物业项目管理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或公开招标准入,老旧小区物业项目管理通过改造由政府主导引入。根据物业项目管理类别的不同,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实现不同物业项目的差异化管理。

主要工作

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属地职能。中心城区各区要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内容,每半年安排部署不少于一次,每年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

鼓励、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小区业主自治,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全面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

开展前期物业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机制,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周政办﹝2018﹞65号)规定,促进公平竞争,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准入竞争环境。

全面规范社区物业管理。做好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备案工作;推进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公示;加强停车位分配和管理;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建立物业服务费拖欠惩戒制度;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

创新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党员较多的小区成立党员代表小组,并参与小区管理。

开展住宅物业项目专项验收。将住宅物业项目专项验收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竣工验收范围。

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行政执法检查。市物业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调整执法力量,扩大行政执法范围,消除执法“盲点”,组建物业服务项目执法分队,将物业服务项目执法与市容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执法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重点加强物业管理用房配备、物业企业信息公示、物业服务区域备案、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情况的执法;对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新增行政处罚项目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加强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监管,充分保障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热搜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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