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就应该鼓励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
玉红:业主应积极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赵一强:通过企业信用惩戒,达到有效约束违法失信主体,促进失信行为的纠正和信用环境的改善,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培养物业行业诚信文化和良好环境。
Bye:制度只有执行,才有生命力。
A-开心就好:这个“意见”好!
刘姐:要使物业管理市场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宣传和监督,提高业主素质,规范物业市场。
晓晨:对恶意拖欠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将其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
任重: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余耀文:好政策!希望赶快落实。
水中的游鱼:有些物业公司管理得确实差,不负责任,丢了东西也不管,只管收取物业费。
super:“意见”出台得非常好,对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