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凯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维护“五城联创”成果,回应民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呼声,我市拟出台《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随地吐痰、闯红灯、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主要立法审议项目,拟于2020年11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据介绍,2017年,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大干快上三五载,请君再看周口城”的庄严承诺,踏上了绘就周口特色添彩画卷的新征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五城联创”和“乡村振兴”为抓手,强力推进“六村共建”,奋力建设“七个新周口”,全市上下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我市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获得授牌,“国家园林城市”通过住建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家考核验收组现场考察,“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在即,“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如火如荼。但是,虽然市民整体素质在不断提升,可还有一些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市民行为。
据了解,《条例》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环境卫生方面,包括随地吐痰、随意倒垃圾、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等;二是公共秩序方面,包括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公共场所袒胸露背、文体活动扰民等;三是交通出行方面,包括闯红灯、公交车上霸座、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四是社区生活方面,包括在楼道内堆放杂物、遛狗不拴绳、安装地锁等;五是旅游秩序方面,包括攀折花木、违规投喂动物;六是网络电信方面,包括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发送骚扰短信等;七是乡村陋习方面,包括红白事攀比浪费、赌博、不讲卫生、环境脏乱差等。
根据立法工作的时间安排,《条例(草案)》将于6月15日前以市政府法规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20年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表决;2020年11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