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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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记者 宋馨

本报讯 近期,北京连续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强化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输入扩散,我市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近期北京来(返)周人员管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5月30日以后北京来(返)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管理,对6月6日以后从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低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居家隔离7天。所有北京来(返)周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所住村(社区)进行双报告,没有单位者要向社区报告。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第一时间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通知》要求,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水产品及其制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及其制品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涉及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做好抽样检测,并及时反馈检验结果。

《通知》强调,要加强行业部门监督管理,持续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单位具体防控措施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周疫情防指〔2020〕4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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