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0日
第07版:金融/保险 PDF版

充分评估自身需求 自主选择保险产品

案例简介

2021年3月,常先生拨打保险公司热线咨询,表示自己看到保险公司一款年金保险的广告,希望保险公司能安排人员向自己详细介绍。保险公司人员立即安排业务员小张与常先生联系。小张向常先生详细介绍了该年金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常先生告诉小张自己还需认真考虑下,并比较多家其它保险公司的年金保险产品后再做决定。

几天后,常先生主动联系小张,表示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在与家人商量,慎重考虑和认真挑选,并与其他保险公司产品比较后,决定投保其他保险公司的一款年金保险。小张表示每款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并不相同,自己可以结合王先生的实际情况再进行针对性讲解。常先生对小张的热情表示感谢,但自己已经决定了。小张表示理解。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本案中,常先生在与家人认真商量后,经过慎重考虑和认真挑选,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满意的一款保险产品,充分行使了自主选择权。(新华)

2021-07-20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41407.html 1 充分评估自身需求 自主选择保险产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