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军强
本报讯 “……明天有空没?来法庭领钱吧!”
“可明天是周六。”
“没事,我们加个班,尽快把钱给你。”
“中,真是谢谢你们啊!”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法庭法官侯俊涛拨通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的电话,加班为其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 刘某某与李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今年11月结案,承办法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冻结其存款。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到法庭询问情况,并表示经济困难。在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及督促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同意履行判决义务,将1万多元的执行款送到试量法庭。收到钱款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刘某某,加班加点将执行款发放至刘某某手中。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