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2日
第06版:法治 PDF版

司法救助暖人心 锦旗感恩检察情

□记者 陈军强

本报讯“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谢谢检察官们对我们家的帮助和鼓励,这笔救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夫妇把一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系群众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四级高级检察官曹长亮、第五检察部主任梅芳以及承办案件检察官接待了杨某夫妇并与其亲切交谈,详细询问被害人杨某的身体状况、恢复情况以及家庭状况,并鼓励其重树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2020年4月24日13时,被告人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周口市淮阳区南二环丁楼村路段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事故,事故发生后朱某某逃逸。经认定,朱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事故造成杨某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脾切除、左侧髂骨骨折等。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淮阳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金额182524.16元。因朱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杨某申请淮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淮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朱某某3600元后,因无可执行财产,淮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1日裁定终结执行。

被害人杨某因被告人朱某某的犯罪行为花去大量医疗费,其家中还有三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学生,一场事故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此,杨某来到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在接到杨某的救助申请后,淮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承办人刘伟多次深入申请人家中实地走访,积极与当地镇、村干部沟通,核实申请人的具体家庭困难情况,做到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全面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在确认杨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向区政法委提请报批手续,及时为杨某申请到救助金4万余元,并已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解了杨某及其家庭的燃眉之急。③9

2022-02-22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160095.html 1 司法救助暖人心 锦旗感恩检察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