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8日
第06版:法治 PDF版

房屋裂缝对簿公堂 法官现场化解纠纷

□记者 彭慧

本报讯 “我家建好20多年的起脊房,就因为他家建房施工不当,现在裂那么大口子,早都没法住了,必须赔我钱。”原告老吴说。“我们建房都是标准化施工,你们房屋的裂痕和我们建房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在法庭上也振振有词。

近日,扶沟法院韭园法庭审理了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那到底是不是因为被告建房导致房屋出现裂痕呢?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据悉,原被告系扶沟县韭园镇某村同组村民,宅基地相邻,原告住西边,被告在东边。2020年被告建起二层楼房,因被告建房时地基处理不当,建好后地基出现下沉,也导致原告东边两间房屋出现裂缝。后裂缝越来越大,足有二公分宽,透风透光,并导致部分房瓦脱落,己无法正常居住,对原告家庭成员的安全造成威胁,经村委干部调解未果后,原告诉至韭园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法庭上,双方就被告建房与房屋裂缝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房屋损失数额问题争执不下,原告老吴向法庭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要求鉴定机构对房屋损失等进行鉴定。接到鉴定申请书,孙庭长考虑到如果走鉴定程序,就意味着此次诉讼不但要面临数次鉴定及上万元的鉴定费用,案件也可能会拖上一年半载,双方的诉讼成本会成倍增长。

为此,孙庭长将上述情况跟当事人释明,征求双方的意见,让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但双方矛盾很深,都说让法律定夺,不妥协。孙庭长没有气馁,来到现场查看。“俗话说:千年邻居万年老街坊,我看这个事能调解。”孙庭长从情理、诉讼成本、法律后果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老吴赔偿房屋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双方就此事不再有任何纠纷,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至此,积怨已久的一起邻里纠纷,在扶沟法院韭园法庭孙斌庭长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下一步,扶沟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运用到日常案件办理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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