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我市建立医保培训专员制度

□记者 刘伟

本报讯 为扎实开展“走流程、办业务”活动,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制度落实落地,为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提供有力支持,近日,我市通过深入调研,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了医保培训专员制度,并印发《关于建立医保培训专员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文件要求,市本级每家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本院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品德作风优良的医保、临床等科室工作人员作为拟培养对象,向市医保中心申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后确定。医保科(办)医保培训专员三级医院不少于2名,二级医院不少于1名,临床科室医保培训专员每个科室1名。同时,建立医保部门、医保培训专员、医保医师三级培训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培训专员进行培训,医保培训专员对本院、本科(办)医保医师等相关人员进行日常培训。

文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要组织、督促本院医保培训专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的工作信息、照片等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将定点医疗机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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