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朱东一 通讯员 许小兰
本报讯“谢谢法官为我们西瓜种子正名……”近日,当河南某农业公司负责人拿到判决书时,激动地说出藏在心里已久的话。
河南某农业公司系一家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据悉,该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研制培育的优质西瓜种子畅销。2022年7月31日,扶沟某农场多次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称该公司新品种品质差,对其造成了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该公司多次要求扶沟某农场停止侵权,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随后,扶沟县人民法院法官邹鹏举立即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又对种子的相关经营和耕种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多方调查后认定,被告的评论对该公司的西瓜种子造成的影响已构成侵权,判决其在网络平台上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负面信息,赔偿该公司损失。
近年来,扶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各类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打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全链条保护我国种业安全,彰显用司法守护种子安全底线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用法律手段为全县农村农业生产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