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东一 陈永团 通讯员 钊瑞华 高雷
本报讯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的珍品,承载着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是非常珍贵的自然和历史资源。为有效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公益保护专项活动。
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走访调查,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进行摸底,发现辖区内古树名木存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有的未设置保护牌,有的保护牌及保护围挡破损,有的树下堆放杂物,有的紧挨树木搭建临时建筑物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等情况,破坏古树名木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问题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古树名木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责任者的组织落实,及时更新古树名木信息台账和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检察建议发出之后,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积极响应,逐一对川汇区内34颗古树名木和80颗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树进行核查并建立台账,对腐烂树洞进行杀菌、消毒、防腐处理;清理古树周围杂物及建筑物,修复和安装护栏;更换优质土壤,对根部施肥,悬挂古树名木标识牌等,并与古树名木所在单位签署保护协议,明确具体责任,并为古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管养技术指导。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跟进开展“回头看”活动,经排查,古树名木均已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