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1日
第A07版:社会与法·检察之窗 PDF版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倾情为民保障五岁小女孩合法权益

□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徐广宇

本报讯 “检察官阿姨,谢谢您……”日前,一名小女孩和她的妈妈一起再次来到鹿邑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小女孩脸上洋溢着笑容,她们带来了3面锦旗,感谢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帮助。

2023年6月26日,一名5岁的小女孩跟着妈妈来到12309检察服务大厅,小女孩的妈妈张女士含泪向检察官讲述了她们多年信访的经历。

“那年女儿刚出生,他爸就因意外去世了……”原来,小女孩的父亲是一名海员,常年在海上作业。2018年9月,小女孩的父亲在一次随船出海作业时,不幸落水失踪。因张女士当时正处于哺乳期,行动不便,小女孩父亲的丧葬和赔偿事宜,全部交由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办理。当年12月,他们获得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合计70万元,其中首批款50万元,汇入了小女孩爷爷的账户。

随着小女孩一天天长大,需要的生活费用越来越多,张女士没有其他收入,遂询问小女孩的爷爷奶奶要赔偿款。两位老人受传统思想影响,顾虑张女士和儿子未进行婚姻登记,不仅拒不拿出赔偿款,还将所得的赔偿款隐匿,双方因此产生了嫌隙。多次沟通无果后,张女士经咨询律师,以小女孩的名义向鹿邑县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属于孩子应得赔偿款。

2021年6月24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爷爷奶奶应向小女孩返还15万元赔偿款。可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爷爷仍然拒不支付,还指使船主将欠下的20万元打到了小女孩叔叔张某的账户,张某取现后和小女孩的爷爷奶奶一起玩起了失踪。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款项又被事先转移隐匿,即使查封了爷爷的账户,也拿不到执行款,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

得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当日联系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进一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将案件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希望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找到被执行人。而公安机关与法院有认识分歧,没有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张女士拿不到赔偿款,情急之下,多次向信访部门进行信访。

为彻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更快拿到执行款,6月26日当天,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又召集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召开磋商座谈会,研判执行难的堵点,找准案件分歧点,最终公检法三家对该案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也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次日,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检察机关3日内给信访人进行过程性回复,公安、法院、检察机关每隔7日交流一次案件进展情况。犯罪嫌疑人张某于立案后第14日到案,并于当日全额支付了执行款。

2023-08-21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11824.html 1 倾情为民保障五岁小女孩合法权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