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8日
第A06版:社会与法·淮检在线 PDF版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忠诚履职担使命 司法为民践初心

□通讯员 宋歌

核心阅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积极为“三零”创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检察官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不起诉+N”

以诉源治理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今年7月14日下午,淮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机关、区园林管理机关,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交通肇事案4案4人、滥伐林木案4案16人进行普法教育,并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上述20名被不起诉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检察官用朴实的语言、具体的案例,耐心地向被不起诉人讲解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诉讼程序、刑事责任,介绍《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以及滥伐林木的社会危害、刑事后果。检察官的一系列释法说理和政策解读,提高了被不起诉人的法律敬畏感与社会责任感,同时也为其亲友、子女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办理一案、受益一片”的效果。

普法教育活动结束后,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交通肇事案被不起诉人在该区羲皇大道与教育路交叉口参加指挥交通公益活动;组织滥伐林木案被不起诉人在该区慈善公园参加护林公益活动。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一定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改正错误、严格遵纪守法,以积极的态度帮助他人、回馈社会。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晗静对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N”(不起诉+公开送达+社会公益服务+普法教育)的经验做法作出批示,指出,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弥补了刑行衔接的空白地带,是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有益探索。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从“类案”“小案”着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基层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办案与普法同步,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让人民群众感受“法治之光”,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民事支持起诉

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

“你最近情况怎么样?”

“我终于摆脱噩梦,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是你们给了我们母女生活的希望……”

“离婚后有什么打算?”

“我会带着女儿好好生活,把她培养成对国家有用的人,请你们放心!”

这是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与一起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当事人胡某的通话,尽管案件已经结束,但检察官仍牵挂着胡某的近况。

胡某与朱某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1年,朱某经常无故殴打胡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胡某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夫妻关系不睦,但感情尚未破裂,且胡某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已达到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程度,且考虑到双方育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法院遂判决不准予胡某与朱某离婚。一审判决生效后,胡某与朱某继续分居,朱某仍时常殴打、恐吓胡某,导致胡某无法正常生活。

后来,胡某在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中了解到,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权,她就抱着希望来到了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询问胡某、证人,查阅胡某的报案材料、医院病历、派出所出警记录、公安局《行政拘留书》、胡某伤情照片等材料后,查明朱某对胡某多次实施殴打并造成胡某身体多处受伤,以及朱某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的事实。另外得知,朱某还对胡某实施恐吓,致使胡某不敢再提起离婚诉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对胡某进行心理疏导,阐明“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鼓励其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并协助她申请法律援助。

在检察官的鼓励下,胡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也在同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胡某伤情照片、医院病历和派出所出警记录等材料,法院认为其有较高的证明力,结合多重证据,法官最终认定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准予双方离婚。

精准帮教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嘀嘀!”手机微信消息提示音响起,正在阅卷的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枋得看了一眼手机,上面写着:“刘叔叔,我就要去大学报到了,给您道个别!”刘枋得立刻停下手中的工作,与同事共同分享这个喜讯:“小文(化名)要上大学啦!”安静的办公室顿时热闹起来,大家都为小文感到高兴。

小文是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2020年年初,淮阳区居民郑某被电信网络诈骗骗走3万余元,郑某报警。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其中的1000余元是通过小文的银行卡被转移走的。原来,小文将自己的银行卡和从同学那里购买的多套银行卡全部转卖给了他人,却不知,买家购卡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该案被移送到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小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经调查发现,小文是广西人,涉案时只有17岁,正在读高二,因家庭贫困、受人蛊惑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了挽救这名涉罪少年,检察官联系到了小文的哥哥,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后来,小文的哥哥同意做小文的监护人和保证人,代为补偿被害人的损失,并退还非法所得,小文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文回到广西继续上学。

但是,经过此事,小文对未来充满了迷茫和担忧,他不知道自己能否顺利考上大学、是否需要向学校汇报涉罪经历、能否申请助学贷款……为了帮助小文走出心理阴影,淮阳未成年人帮教小组“淮小未”的检察官们及时出马,耐心地对小文进行心理疏导,小文才打消了内心的疑虑,安心投入学习当中。在小文心中,他把远在河南的检察官叔叔阿姨当成了亲人。所以,小文才在第一时间向“淮小未”帮教组的检察官们分享了他考上大学的喜悦。

据了解,“淮小未”是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团队。自成立以来,“淮小未”工作室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办案模式,能动履职,形成辖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近年来,“淮小未”团队共帮教300余名未成年人,他们均顺利回归家庭、学校、社会。

2023-09-18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2 2 周口晚报 content_213830.html 1 忠诚履职担使命 司法为民践初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