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窦娜 通讯员 苑立兵
本报讯 11月1日上午,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商水县农业农村局在汾河商水周庄闸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伴随着水箱阀门缓缓打开,3万余尾鱼苗激起欢乐的水花,成群结队地游入汾河。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针对一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采取的生态修复举措,有望进一步改善汾河水域群落结构,保护汾河渔业资源及沿河生态环境。
今年5月19日,邵某某等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使用电鱼设备在汾河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邵某某等人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损害了汾河水生资源,经农业农村部门鉴定评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邵某某等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公开道歉。
长期以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社会化综合治理”检察理念,从严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与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协作,推动形成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共识。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