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
第A05版:社会与法·法庭内外 PDF版

倾心调解见成效当场履行化纠纷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记者 臧秋花 通讯员 马子惠 文/图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范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款当庭履行完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原告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沈丘县莲池镇街上,与由东向西横穿道路的董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董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协商无果,原告王某某无奈将董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4266元。

受理该案后,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范营人民法庭法官李泽峰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释法析理、阐明利害,通过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董某某当庭向原告王某某支付赔偿款2.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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