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永奇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全省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出炉,我市位居全省第四,迈入全省第一方阵,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64.5万元。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6月份省辖市(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我市紧随信阳市、济源示范区、新乡市之后,位居全省第四,名次较5月份有较大提升。其中,川汇区进入全省省辖市所辖区排名前15,鹿邑县、项城市进入全省县(市、区)排名前15。
2024年6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335.5万元,得补3992万元。8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10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获补资金数额由高到低依次为:信阳市1418.5万元,济源示范区494.5万元,新乡市352.5万元,三门峡市351.5万元,郑州市291.5万元,周口市264.5万元,商丘市245.5万元,濮阳市244.5万元,焦作市206.5万元,南阳市122.5万元。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