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伟 通讯员 魏雅华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周道帮办·直通12345热线》反映,2024年12月21日上午,他在黄淮市场东区肉类交易大厅购买猪肉时,发现商家使用生鲜灯。反映人表示,国家禁止使用生鲜灯,他向该市场管理人员反映这一情况后,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12345热线将该信息及时转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信息转交到淮河市场监管所后,该所负责人第一时间督促黄淮市场生鲜肉管理人员到现场查看。经过查看,管理人员发现市民反映的商家确实在使用生鲜灯。管理人员对该商家进行了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处分。该商家及时将生鲜灯更换为正常照明灯,同时表示今后在经营过程中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法经营。
淮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他们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处理此问题。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黄淮市场的监管工作,要求黄淮市场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察,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处理结果已向反映人反馈,反映人表示很满意。